2013-7-15 12:23
fayeaway
Apple 及 Amazon 結束「App Store」名字的爭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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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 Amazon 為旗下平板電腦 Kindle Fire 的用家推出應用程式市場的時候,就以「App Store」命名,讓用家於市場下載各款的應用程式。不過這一個的舉動,卻引來了同樣以「App Store」為程式市場命名的蘋果的狙擊。蘋果方面認為,「Apps」的術語本身沿自蘋果所創立,而且蘋果自 iPhone 推出以來一直使用「App Store」這個名稱,因此認為蘋果有著絕對的使用權。
不過 Amazon 就反擊指採用「App Store」為命沒有任何的錯誤,認為 Amazon 有使用該名字的自由。經過一段長時間的訴訟後,現在看來雙方面都計劃停止這場爭議,並簽下和解協議。不過蘋果方面的發言人 Kristin Huguet 亦不忘諷刺一下 Amazon:「蘋果 App Store 擁有超過 900,000 的應用程式,並且高達 500 億次的下載量,相信消費者懂得在哪裡可以下載最優質的應用程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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